海南省图书馆现有短信到期、超期提醒服务业务因无法保证全部成功发送至读者手机端,导致个别读者图书超期,经图书馆研究决定停止该项短信提醒服务业务,停发后欢迎广大读者提供建议。
另外,停发短信后敬请广大读者自觉遵守图书馆借阅制度,同时本业务停止之日起至7月30日内还书产生的图书超期滞纳金一律免罚金,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。
2017年5月18日